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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入选首批全国社会组织培训基地
发布时间:2018-06-03 16:37     阅读: 次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我校入选首批全国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基地
         11月7日,首批19家全国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基地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副校长阳爱民代表我校与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党委书记刘忠祥签订了《首批全国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基地协议书》,我校也成为广东省唯一入选高校。民政部党组成员詹成付为我校授予基地牌匾。广东省社会组织研究中心副主任涂斌等参加了培训基地建设座谈会。
          培训基地是由我校广东省社会组织研究中心(广东省民政厅发文设立与我校共建的省级研究基地)、政管学院组织申报,从全国145家参选单位经过公开、公正、公平评审脱颖而出,最终进入19家入选单位之中,我校也是广东省唯一入选高校。培训基地将立足华南,面向全国开展社会组织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教育培训工作。

          附:社会组织,也称为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第三部门或独立部门等。我国将社会组织分为三类:1.冠以协会、学会、研究会、商会、促进会、联合会等名称的,基于一定社会关系形成的会员制组织—社会团体;2.由民间出资成立的,直接提供各种社会服务的各种民办学校、医院、福利机构、社工机构等非会员制组织—社会服务机构;3. 基于一定财产关系而形成的财团性组织—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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